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2024年4月19日,经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确认,钱成成的行为系见义勇为行为。现依据《南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决定对钱成成予以嘉奖,现予公示。 钱成成、男、1993年5月出生,住址:山东省临沂市人,哈啰顺风车平台网约车司机。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凡组织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来信、来访: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来电:83673609 联系人:干伟锋、王健 嘉兴市南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附件:钱成成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4月5日5时许,钱成成在嘉兴市环城南路103号处接到两个乘客,驾驶车辆开往江西省弋阳县龙山集镇。在行驶到江西上饶高速时,钱成成接到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电话,被告知车上的两个乘客涉嫌盗窃,需要其配合警方将两人送至江西省弋阳县城南派出所后,钱成成积极配合,在不惊扰两个乘客的情况下,根据民警指示成功将两名嫌疑人送至了城南派出所。因为钱成成的积极配合,嫌疑人王某、罗某被及时抓获归案,赃物也被悉数追回,挽回损失价值16000余元。
来源:南湖区公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