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公开发布选房方案,由公证机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序选房、递补选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公证摇号得出的顺序号组织按序选房。前一序号的购房人现场放弃选房、购房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双方确认的通知方式通知后,未按时到指定地点等情形),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依次递补。
(二)选房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规定渠道公示选房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日。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应保持一致。
而意向购房人数和销售房源不足1:1的,虽然不需要公证处进行选房序号的公证,但是还是要按照政府的报名登记流程来进行,公证处也会对全程的证据进行保全,确保房产公司不能暗箱操作。
《操作规程》由市建设局发文,同时由市公证员协会另行配套制定《嘉兴市商品住房公开销售摇号公证业务规则》,确保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自今天发布之时起就正式实施。
我们都知道,从拿地到销售,周期一般为半年左右。在这半年里,市房管中心为购房登记做了充分的准备,包括向杭州、宁波、绍兴等周边城市学习,试点项目探索经验,与相关部门大量接洽商讨工作等,目前已完成公证摇号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从目前“520”地块项目的开发进度推测,近期将有3个项目首批涉及使用购房登记和公证摇号销售。
“公证摇号是我市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支持自住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嘉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