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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南湖区招生办法出炉!2021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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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1-06-02 15: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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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问答

1. 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对象有哪些?
答: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延缓入学的残障儿童凭《延缓入学申请》报名),具有南湖区户籍或其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南湖区户籍和其他符合政策类照顾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入学年龄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12周岁(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具有南湖户籍或其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南湖区户籍和其他符合政策类照顾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 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预报名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
小学:6月20日至22日(22日21:00截止报名)。
初中:6月22日至24日(24日21:00截止报名)。

3. 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预报名方式是怎样的?
答: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新生根据省市要求继续实施网络报名。
(1)电脑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家长个人帐号(未注册的先完成实名注册),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进入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和预报名。
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7d7452fc-21b5-4cab-a5f5-68860d69a420
(2)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并注册帐号后,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南湖区”进入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和预报名。


注:扫描上图二维码,下载“浙里办”APP。

4. 如何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预报名?
答:预报名前请先详细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登录报名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承诺书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类型进行填报,填报时要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确认无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预报名。
(1)具有南湖区户籍的学生须选择符合条件的施教区公办学校进行填报,同时还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市本级民办学校进行填报。
(2)具有南湖区户籍以外的学生可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进行填报,同时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校(仅限小学)进行填报,另外还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市本级民办学校进行填报。
(3)政策类学生须经身份认定后方可选择“政策类学生”进行填报,对符合前三批条件的政策类学生请选择符合条件的前三批类型进行填报,并在监护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政策类别。
(4)户籍在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只申请民办学校就读,请选择“市本级以外户籍仅报民办学校”这一类型进行填报。
(5)如果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入读中小学,完成一个孩子预报名登记后,点击“多子女报名”再为另一个孩子进行报名。
(6)市本级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条件,请关注嘉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搜索《2021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5. 网上预报名登记不成功怎么办?
答:(1)在网络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小学6月22日21:00,初中6月24日21:00),家长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或撤销报名后,重新进行预报名。
(2)在网络预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申报市本级民办学校未成功的学生,于7月3日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体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并完成网上预报名;
申报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未成功的学生,于7月3日由监护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到预报名的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并完成网上预报名。

6. 录取时间段主要有哪几个?
答:2021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录取
7月6日-10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名单公示及电脑派位录取,7月10日民办学校录取资格放弃签字确认,7月11日民办学校放弃名额补录。
(2)第二阶段:公办学校分批次录取
7月11日-18日,公办学校按批次录取具有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7月11日、12日公办学校前三批录取,7月13日、14日前三批符合条件未录取的溢出生源填报分流意向。
(3)第三阶段:民办学校补招、新居民子女学校录取及公办学校统筹
7月20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报名;
7月23日、24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7月25日至28日,区教体局统筹安置未被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对尚未录取的剩余类别学生分类录取;新居民子女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进行录取。

7. 公办学校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未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等相关条件进行统筹安排。
各学校(含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和民办学校)预录取名单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校对后,家长将收到录取结果短信通知,亦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正式录取结果。

8. 市本级民办学校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符合条件的每位报名学生由电脑随机产生一个录取序号,依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果有人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序号依次替补录取。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核定的市本级和市本级外招生计划比例,分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人数,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9.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能否放弃就读民办学校,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的录取?
答:不能。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完全由学生家庭自主决定,监护人在给学生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读民办学校,一旦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民办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确认书》,不得再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置。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

10. 申请转学如何办理?
答:目前网络报名系统报名适合新生预报名,非起始年段的转学需到学校现场登记。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父母提出申请。于7月3日携带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如转入学校该年级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在学段中途插班招生,必须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中途招生方式原则上和起始年级招生方式相同。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

11. 2021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和南湖国际实验中学今年政府委托是如何招生的?
答:2021年起始年级全部采用政府委托招生,实施共享施教区的方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小学委托区域为北师大南湖附校(小学)施教区范围及蔚蓝花园,初中委托区域为北师大南湖附校(初中)施教区范围。委托区域内具有施教区户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委托学校或原施教区学校中的1所填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分类分批及落户时间等条件录取,未能录取的将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政府委托招生的学生借用南溪中学校舍办学,分别由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和南湖国际实验中学的师资队伍、管理团队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
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和南湖国际实验中学原有民办学生仍按原民办方式管理,原运营模式保持不变,原有课程资源及教学方式等保持不变。

12. 2021年嘉兴市三水湾小学是不是纳入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进行集团化办学?
答:据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集团化办学成效,推进新时代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升区域办学品质,2021年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与嘉兴市三水湾小学实施协作办学,各自的施教区不变。在具体工作中,实施资源共享、机制协同,建立校间际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学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学校教育品质。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地址: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
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73-82053062、83839687、82032856
招生监督电话:0573-82058801

入学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办法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未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学校做好分流意向统计并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等相关条件进行统筹安排。学校分类分批录取顺序如下:
1.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并实际居住。
2.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有施教区内户籍,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达到51%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或学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同住且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住宅产权人为学生祖(外祖)父母。
3.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和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或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在51%以下)。
4.符合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等外援干部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龄儿童少年有南湖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暂时未能迁入居住地。
6.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集体户籍或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含租赁入户),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内南湖区外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已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8.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以外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已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南湖区辖区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年以上,至今还在市本级工作并缴纳社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三年及以上;以及其他参加积分入学等符合入读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办法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1〕20号)文件实施,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确因特殊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民办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确认书》,不得再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
选择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对象为该校小学部正式在校在籍应届毕业生。符合直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区教体局核定。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得以成绩等理由拒收本校符合条件且要求直升的学生。
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在规定的辖区范围内招生,合理确定2021年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公告等报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基〔2014〕174号)、《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委办发〔2020〕47号)文件精神,学校在完成施教区内学生招生任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的原则,积极吸纳监护人在南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等保险、连续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
1.申请入读城区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根据《南湖区2021年新居民(流动人口)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实施办法》(南新居民管理服务办〔2021〕2号)文件要求,向居住证申领地的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提出积分申请。经南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由区教体局根据新居民积分高低和城区及周边中小学可提供新居民子女入学名额,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申请入读各镇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一年及以上;②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并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延续至2021年5月31日不间断满三年及以上;③适龄儿童具有正式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和社保年限确定录取顺序。
3.申请入读各新居民学校(小学)的新居民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监护人在市本级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②监护人居住在南湖区各镇(街道)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各新居民子女学校(校区)要认真制定招生方案并上报区教体局,根据浙江省标准化学校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好班额。当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年限和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年限进行录取,取得南湖区新居民积分的新居民子女优先安排。对监护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居民子女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1)监护人在南湖区已取得普通住宅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2)监护人参加并取得南湖区入学积分;(3)监护人在南湖区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近年来在南湖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

南湖区2021年小学施教区划分表


南湖区2021年初中施教区划分表


南湖区2021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南湖区2021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计划


2021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注: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政策类入学申请表



注: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政策类儿童少年入学申报相关说明
1.符合政策类的适龄儿童因其监护人未取得在南湖区内户籍和产权房,而需要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相对就近、适当集中、同等条件适当从优的原则安排入学;监护人已取得产权房或已经落户的适龄儿童到其监护人产权房所在施教区报名登记,同等条件适当优先录取。
2.高层次引进人才是指经市、区政府组织部门、人社局根据《嘉兴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0-2021年)确认的高端人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嘉兴人才码”进行认定),然后登录浙江政务网 ——嘉兴市南湖区“人才e点通”完成人才子女入学申报。
网址:http://jx.zjzwfw.gov.cn/
按照《嘉兴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进行安排。
3.现役军人指现驻扎在我区各部队的现役军人及我区兵源地的现役军人。
4..招商引资投资者主要包括:年纳税200万元以上重点优势企业、高端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高管人才以及合同利用外资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区外内资项目业主。
5.港澳台胞、华侨子女是指监护人在我区工作并取得合法居留证的港澳台胞或我区华侨子女。
6.援疆援藏援青干部是指由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省对口支援省工作的我区干部和人才。
7.所有符合政策类的子女入学需于报名前完成政策类身份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网络报名平台的政策生入口进行报名。

来源 | 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南湖区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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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图辛苦了 不过吉水小学北面的那条分界线应该是那条河 不是那条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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