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肇事逃逸后重返现场 自编自导自演 “还原”事故现场 殊不知早已被监控拍下了一切
当事人姜某:我不小心撞了一个警示桩,你们快来!
5月10日9时许,南湖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收到一名驾驶人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刚刚在南湖区余新镇镇西路米香园门口处逆向行驶不慎撞上路侧警示桩。交警在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时,却通过现场监控看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就在当事人报警前几分钟,他从车中拿出一堆碎片,并抛洒在警示桩周边。
“这是在干什么?”交警将监控的时间往前调,发现早在5月9日晚上,姜某驾车至事故路段时就撞上了路侧警示桩。后经姜某供述,原来,当天中午,姜某喝了酒,虽然事发时已经是晚上,但他仍担心自己有酒驾的可能,想着应该没人看到,就将现场车辆破损碎片清理干净后逃离了现场。
第二天,姜某突然“醒悟”到自己未报警,就无法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于是“自作聪明”,将昨晚清理的事故碎片重新抛洒到现场,随后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无论谁负主要责任,都不能擅自离开,要主动向交警说明情况,并勇于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可是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逃逸,甚至伪造事故现场企图骗保等,这些人都将难逃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姜某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1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5分的处罚,同时姜某的车辆维修费用需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来源:南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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