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版
搜索
【圈圈推荐】
小编提醒,经过查证,第三条为:
3.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从嘉兴市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限制转让时间为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市区继续执行2017年5月20日相关调控政策,各县(市)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执行。

展开全部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市杂谈] 嘉兴出台4条楼市调控措施 3月16日0点开始执行!

  [复制链接]
IP归属地:浙江

190

主题

3753

帖子

3802

积分

等级:8

Rank: 8Rank: 8

金币
376
注册时间
2020-5-22
1#
发表于 2021-3-16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到
呵呵 有个屁用???
别以为我不知道,现在新盘全款或者关系才能买, 全被zf的老爷买走了。
然后土拍还少,每块地强行弄出地王,芝麻开花节节高,层层有人接盘。
zf老爷抄完房子,2年后别人来接盘,呵呵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IP归属地:浙江

190

主题

3753

帖子

3802

积分

等级:8

Rank: 8Rank: 8

金币
376
注册时间
2020-5-22
2#
发表于 2021-3-16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fengjing 发表于 2021-3-16 13:02
说的很有道理,看看长沙的房价就知道了,长沙人民的资产没有增值

你这个逻辑 zf不请你去当军师 简直可惜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手机版|论坛版规|争议投诉|小黑屋|嘉论网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quanjie0573

嘉论网创建于2005年 © 2019 嘉兴嘉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Discuz! X3.1

广告合作:0573-82750502 网站事务:0573-82750501  法律顾问: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0703323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00288(含BBS专项许可)

Processed in 0.150291 second(s), 35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