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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公共停车位安装了充电桩之后,油车就不能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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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3 11:09  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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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油车占用这个停车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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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耳 : 神经啊,小区里面为什么不能停
IP归属地:浙江  2023-11-13 1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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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3 11:18  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嘉兴市文明行为条例》第十条(1),另附第二十二条第二款(2)。可以参照第二十五条(3)。
(1)第十条  禁止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从建筑物、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二)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
(三)不按公共停车泊位标识方向停放或者越线停放机动车;
(四)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
    (五)机动车进入绿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外的非机动车进入步行绿道;
    (六)在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喧哗;
    (七)在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八)在城市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堆放物品;
(九)在城市绿地内攀爬树木。
(2)第二十二条  下列行政处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从建筑物向外抛撒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规定,车辆进入绿道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八项规定,在城市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堆放物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物品;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九项规定,在城市绿地内攀爬树木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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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3 11:24  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纯电动车想充电,被油车给占了就没法充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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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追梦 : 想充可以考虑没有车停的时候去充
IP归属地:浙江  2023-11-13 1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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