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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罗嘉兴] 结婚14年,嘉兴一对60多岁夫妻闹离婚,两人对共有房子争执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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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3-04-01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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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海盐一位阿姨将两面锦旗
送至海盐法院
承办法官周佳媛及执行法官林少辉手中
在感谢两位法官的同时
也对海盐法院用最少程序
解决“当事人一件事”点赞



案情回顾

60多岁的杨老伯和徐阿姨婚后因感情不和闹离婚,2022年7月21日海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两人对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共有房子的归属争执不下。

“房子是我婚前全款买的,后来吵架吵烦了,索性搬去儿子那里住了,现在被她住着,自己用都不能用。而且我们已经离婚了,房子共有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所以我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屋的份额,让她搬走。”杨大伯气愤地说。

而另一边,徐阿姨也满腹委屈,“我们结婚14年,夫妻一场,我自己没有拿到一分钱,这房子是现在我唯一的住处,现在说什么也不会搬走的。”

于是,双方矛盾愈发激烈,最终闹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先对双方展开了调解工作。经过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均情绪激动,短时间内两人都无法冷静地交流。为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仔细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特意联系了杨老伯的儿子和徐阿姨的女儿进行商谈。因涉及房屋的处置问题,承办法官还与执行局法官进行了商讨,处理纠纷的同时兼顾后期执行的可行性。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及家人间的沟通工作,杨老伯和徐阿姨渐渐明白,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判决的话就要以房屋拍卖的方式分割,不仅要强制腾退房屋,还会增加执行费、房屋评估费、服务费等一系列费用,双方可得利益均可能会受损。

最后,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杨老伯儿子愿意为父亲拿出一部分款项支付给徐阿姨,让徐阿姨搬走,徐阿姨女儿也愿意拿出一部分款项补贴给徐阿姨为其买房,置办一个住处。

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后,为确保房屋及款项的顺利交付,海盐法院法官充分发挥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优势,邀请执行法官共同当场见证。

日前,承办法官周佳媛与执行法官林少辉一同前往双方争议的房屋内,当事人双方在共同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徐阿姨一并办理了房屋腾退,杨老伯儿子也当场支付了补偿款项。这一长期争议不下的案件,在民一庭与执行局两位法官的配合下,最终握手言和,圆满化解。

案件结束后,徐阿姨特意定制了两面锦旗向法院干警表达感谢。锦旗上“尽心尽责、勤政为民”“审执联动、利民便民”16个大字显得格外醒目。

“在实践中,审判和执行往往独立办理,审判按法律判决,但是判了以后执行就是个老大难问题,最终可能导致矛盾升级。”海盐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因此,在这一案件中,海盐法院坚持“当事人一件事”理念,审判化解矛盾纠纷、执行工作主动融入,促使案件“审判、执行”一步到位,让当事人的纠纷通过最少的程序得到彻底化解。

接下来,海盐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执联动机制,让案子进入程序后尽可能“一揽子”解决,既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案件数量,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海盐法院

发表于 2023-3-3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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