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近日,
我们嘉善法院也判决了一起
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
四名未成年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件的发生
以及嘉善法院的判决
2024年某天晚上,小王、小罗、小谢、小鲁四人在胡某(另案处理)的指使和协助下,经事先合谋,闯入某公寓一房间内,对被害人李某实施人身控制,并强行劫取其包内现金600元。

(网络配图)
得手后,四人乘坐胡某驾驶的车辆迅速逃离现场,最终在桐乡市落网。案发后,四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嘉善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四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四人减轻、从轻处罚。

(网络配图)
最终,小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元;其余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法官郑重提醒:
预防即保护,惩治亦是挽救。青春期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交友需谨慎,明辨是非、坚守法律底线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一旦误入歧途,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同样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仅给自己的人生蒙上阴影,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伤害。
家长、学校与社会应共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与行为引导,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守护他们走好人生路的每一步。
来源:嘉善法院、嘉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