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装了还是挺好的啊 |
不支持老旧小区装电梯!预制板的,拆了原地重建比较好。 |
方便老人,老旧小区信的大部分是老人。支持! |
至于几个心态问题: 1、用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这就不要道德绑架了, 这是集体利益吗?还不都是个人利益。 2、用人都要老的打感情牌,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都知道人要老的, 为何不去更换电梯房?为何要损害低层业主的利益达到自己受益的目的? 3、行动不便的真正需要帮助的,其实加装电梯解决不了问题, 更有可能引起伤害,主要是没有办法电梯入户,大多在半层间,轮椅还是不方便, 增加了不安全因素。最好的办法就是换到底楼。 |
最后说一说,加装是原来没有的基础上新安装的东西, 重建,改建,是原来有这个东西,然后进行了改动。 所以原则来说加装是违建不适用民法典278条: 《民法典》物权编 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注意;没有加装一说。 |
在谈一谈协商: 一级一级升级的, 1、私下里个人之间 2、业委会或者物业 3、社区 4、街道 协商包括 1、对电梯的装还是不装? 2、安装费用如何摊派? 3、今后各种费用:电费,维护费,卫生费,保养费,维修费等等如何摊派? 4、安全责任谁负责?电梯安全事故如何赔偿?密闭空间里的甲醛、吸烟等健康安全谁负责? 人或者宠物骚扰的人身安全谁负责?由于安装电梯后房屋的开裂,沉降,管线的受损谁负责? 5、光照通风噪音如何补偿,谁出这笔钱?一次性补偿还是按月按年补偿? 6、同意与不同意房主之间签订安装电梯和互换房屋同步协议 7、出售房屋或搬迁出租后,所承诺的责任如何保证执行?要不要一笔抵押金?要多少? 。。。。。。。。。。 这不是一件小事,估计能熬到大家刻骨仇恨也结束不了。 |
双2/3同意方式,来对私产进行干预,这是不符合法制原则的, 个人财产不可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国80%的财富在房产上,所以房子是中国人最大的私产。 多数人就可以决定改变,影响,侵占公摊面积? 改变侵占影响建筑物结构?改变侵占影响光照通风权利? 改变侵占影响房产原有安全性? 这是万万不能开口子的, 据说80%的人占了20%的财富,那么20%的人占了多少? 80%超过2/3了吧,那么是否也可以。。。 |
有一个总是会被故意忽视甚至是恶意隐瞒的事实: 不管双2/3同意与否,只要一家不同意是不能够上报公示的, 附录中明确:协商书面同意才能上报,不同意不能上报! 其实就是一票否决制。 以前是在文本正文中明确具有一票否决,现在在附件中说明。 那么由此给一些心怀叵测的有利益相关方借此造谣, 2/3同意就可以加装,这是完全无视法制原则的,后面我会阐述。 这也使得利益受损方不知道内幕,没有书面表达反对意见,而强行公示。 引起了邻里间的反目成仇。 所以,这里在大声疾呼一下, 有一票否则制的!必须书面表达反对意见! 有一票否则制的!必须书面表达反对意见! 有一票否则制的!必须书面表达反对意见!附件中对反对意见的表述: 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首先由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委托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等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功的,社区应当组织调解,相关当事人拒绝社区调解或者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街道(镇)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组织调解,努力形成共识。 注意表达词语:应当,努力,不是强制的,最后若还不能达成共识呢?就不能强制!也就是一票否决的委婉说法。 |
不是国家,是政府! |
利益! |
主要是的回扣。 |
说到底是都没钱,老百姓没钱买新房,政府没钱盖新楼 |
主要还是因为没办法,不然为什么不原地重建呢 |
加出来的东西肯定不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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