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二个月,非国标的二轮电动车(以下简称‘非标车’)要禁止上路了。为什么要禁止‘非标车’呢?据说是‘非标车’的交通事故太多。其解释没有用辩证的“驾驶人”是第一原因。且不能举例出现的交通事故,是由‘非标车’的质量原因造成的。而新国标车规定的内容是:整车重量不超55公斤;车速不超25码;电机功率不超400瓦;电机电压不超48伏;有脚踏装置等。很可笑,因为上路车辆的标准,应该要围绕交通安全来制定。如果用铁3条来表示即:1、车架牢固;2、交通标志灯正常;3、制动性能良好。而新国标的内容,没有一条与这铁三条有关。反映出砖家的低智。当新国标车上市了,我才发现原来是我自己低智了。因为新上市的国标车,能达到这个标准的比例极小。其他不说,大多是超重量。而且把原来‘非标车’中超标的一部分,订上“电动摩托车”的牌照,允许在机动车行驶。这不是在给交通安全添乱吗??……总之,禁‘非标车’的实质是:不顾勤俭节约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电动车是广大百姓用血汗钱买来的,没有从稳固“民心工程、凝聚力工程“考虑,来慎重制定措施。况且我国的资源贫乏,把大量还可以使用的车子淘汰。有的买来只有二、三年时间,是不是太浪费了??只为经济的硬制造”需求“??还是为制造商、销售商老板增加财源,就不顾一切了?? 再退一万步说,如果‘非标车’确实是问题车。那应该在以前禁在生产的源头,而不是在生产时,视而不见,等车子被百姓用血汗钱买下了,在路上禁,这似乎是与车商的“合伙坑骗”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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