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家长表示,对于嘉兴中考 综合素质这一科目的评价方式,一知半解。
(综合素质满分20分)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综合素质评价分的具体内容。
说在前面:从初一入学开始,每个学期都会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最终折算为中考总分,所以整个中学阶段都要重视哦~
什么是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其内容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内容。
等第赋分办法及比例控制 评价结果采取等第赋分制,等第分为A、B、C、E四等A等赋分分值为20分B等赋分分值为17分C等赋分分值为15分E等赋分分值为12分 评价等第比例按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各学校比例相同。A等比例不超过本学年度学籍人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E等。补充!重要!
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
综合评价 评比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学校总评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每学期进行公示。在评价权重上,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占50%,教师评议占40%。 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在充分吸纳学生、家长、教师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校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的个性化实施方案,并依据实施方案开展评价工作。评价过程包括写实记录、民主评定、结果呈现、审核公示、形成档案等五个环节。评价从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等四个不同维度进行,即学生从初一入学开始,由班主任和年级部负责对学生四个维度的表现和行为进行实时记录、过程跟踪和学期评价。三个学年结束时评价结果按等第制转化为分数,经公示后计入中考得分总分。
各维度 权重比例 大部分学校四个维度平均权重,也有部分学校有个性化的调整,给学校留有发展与管理空间:
三年综合评价 折算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期评定结果采用100分制,在毕业总评时,三个学年各学期所占比例如下:
转学学生、社会考生的评价方式 转学学生:由外市、外省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按本校制订的实施办法予以确定等第,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社会考生:社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单独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考总成绩通过折算方式操作,折算方法为中考得分率(文化课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实验考查成绩总得分率)乘以中考总分,即(中考分数÷630)×650。折算后分数提升不足15分的则按15分计入总分。高中段学校录取采用折算后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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