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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买入公房的问题!求关注! [打印本页]

作者: 优优0962    时间: 2021-3-11 16:00
标题: 关于买入公房的问题!求关注!
80年代的时候,我父亲单位给我们家四口安排一个三十多平米的住房,应该算是公房,1983年我母亲因病逝世,享年才三十六岁,两年后,父亲续弦,后母是原绢纺厂职工,有住房一套,90年代初,我家被政府拆迁,安排了三水湾一套住房,超面积及车库自己出钱购入(还算是公房,由父亲单位收取租金),后父亲单位将房屋产权移交嘉兴市房管所,一直到现在,每年交租金给房管所,今年,父亲已有八十多岁了,考虑把现有的公房买下来,我帮我父亲跑个部门办手续,现在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求各位大神帮忙,(我父亲单位开具了他未享受过房改的证明,但后母原单位又显示她已享受过房改,房管所说,这样就不能购买公房了),但这个公房是我父母婚姻期间,我父亲单位的分房,跟我现在后母又没有关系,为什么就没有资格购买公房了呢?(后母的那套房,跟我们没有丝毫关系,那我们家原有的房子,怎么反倒跟她牵连上关系了呢?)

作者: 嘉善狗王    时间: 2021-3-11 16:09
讲道理有点没看懂,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了吧?
作者: 优优0962    时间: 2021-3-11 16:25
嘉善狗王 发表于 2021-3-11 16:09
讲道理有点没看懂,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了吧?

嗯,算是吧,头疼!

作者: 嘉兴红    时间: 2021-3-11 16:29
多好的故事啊,只能在中国这里出现。那就办理个假离婚吧,把房子买后再复婚。党的政策好复杂啊。
作者: leyasu630    时间: 2021-3-11 18:05
你发了几个论坛?

作者: 一龙    时间: 2021-3-12 16:47
嘉兴红 发表于 2021-3-11 16:29
多好的故事啊,只能在中国这里出现。那就办理个假离婚吧,把房子买后再复婚。党的政策好复杂啊。



作者: 南湖老菱    时间: 2021-3-12 16:58
你父亲同你后母结婚了,怎么没有关系呢?法律规定,父母,养父母及其子女,养子女,在权利上是平等的。如楼上说的,没有婚姻就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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