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观潮季期间
海宁此区域内禁飞无人机
来看具体通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驾驶航空器
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相关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嘉兴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对全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二、禁飞时间及区域
自2025年10月4日0时至2025年10月11日24时,海宁市黄湾镇至长安镇钱塘江距标准海塘500米及盐官潮乐之城景区内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空飘物飞行、施放。
三、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予以处罚,经依法批准的拍摄、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除外。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欢迎光临 嘉论网|嘉兴人论坛 (https://www.0573ren.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