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海盐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编造谣言信息,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海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