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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受贿185万余元!这家房产公司原董事长被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冷若涵    时间: 2021-3-17 23:03
标题: 受贿185万余元!这家房产公司原董事长被判刑
3月16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陈尉犯受贿罪一案。  



百名公职人员走进法院旁听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公职人员明底线、知敬畏,持续筑牢正风肃纪的廉政底线,让公职人员“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教训。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陈尉在担任工联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其统筹、管理公司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负责人等为谋求不正当利益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5万余元,并为他们在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



海宁法院一审此案认为,被告人陈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85万余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陈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可分别依法及酌情从轻或从宽处罚。被告人陈尉部分事实中具有索贿情形,依法从重处罚。



最终,海宁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尉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2万元。被告人陈尉及同案人退出的违法所得1856200元,予以没收。




陈尉


1971年5月出生,浙江海宁人,在职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8-1996.10 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科工作人员

1996.10-2005.08 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科科长

2005.08-2008.04 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2008.04-2009.03 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12起任公司董事)

2009.03-2017.01 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2017.01-2020.12 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20.09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12 被开除党籍,免职,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鲨鱼辣椒    时间: 2021-3-17 23:16


作者: fgbm    时间: 2021-3-18 10:17
不是很可信,还不如村长
作者: www2822962    时间: 2021-3-18 14:11
包的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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